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条例
山东师大教字【2006】23号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要求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开题报告、收集资料、进行科学实验、编写论文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论文(设计)答辩等几个阶段。期间,指导教师要与学生经常进行交流,逐个阶段地对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的基础性训练,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其学术研究的素养,进行创新能力的训练。
(一)选题
1.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
2.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按照各学院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基本要求进行,一般应由各学院组织教研室确定指导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经主管院长认可后,拟定备选题目一览表,组织学生报名、选题,并为学生介绍指导教师及研究内容。学生自报题目也要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经过主管院长批准。
3. 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4. 选题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题目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综述性选题不得超过15%。
5.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论文(进行设计)。必须做到一人一题。确定选题后,学生要填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二)开题报告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为主拟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学生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任务的范围及涉及的素材,编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列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所采取的方案与步骤,认真填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涵盖内容可参照以下划分类别:
1.实验研究类课题
明确课题的来源,具体任务与目标,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及其评述;研究重点,实验内容、实验原理及实验方案;计算机技术支持。
2.工程设计类课题
明确设计具体任务,设计原始条件及主要技术指标;设计方案的形成(比较与论证)。
3.软件开发类课题
明确软件开发的具体任务;弄清系统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建立仿真模型;编写计算机程序;上机调试与结果分析。
4.文科类毕业论文
明确课题的任务、方向、研究范围和目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并整理分析,了解相关的研究历史和研究现状,初步确定论文研究思路。
5.艺术类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演出)
明确课题的任务和目标,收集素材,了解现状,初步确定完成论文(创作、设计、演出)思路及方案。
(三)资料收集与科学实验
占有丰富的资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基础,这就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前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理论界对此项问题的研究程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性工作,避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过程中应加强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应不少于五次,并根据指导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四)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
各学院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的要求,教师要规定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论文(设计)进行指导。
学生如不按照学校的要求逐个环节撰写论文,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反复修改,不得一次成文。
各学院可根据本专业的情况,对学生翻译英文参考资料这一环节作不同程度的要求。
(五)论文(设计)答辩
1.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应由3到5名教师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答辩由委员会主任主持,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如有争议或其他需要,交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再次主持答辩后裁定。
3. 答辩委员会应设答辩秘书一名,负责对答辩情况进行记录。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共同商定答辩的分数并填写对论文的评语。
4.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必须经学院分委员会认可并签字后方可确定。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要求
1. 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阅,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对论文(设计)进行详细评价,并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打分。
2.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份数应不少于答辩小组人数。答辩委员会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参考标准》要求,参照指导教师对该毕业论文(设计)的打分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也应同其它科目一样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优秀(90分以上)率不超过20%。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管理
1. 教务处主管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要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2. 各学院可按学校规定制定出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3. 各学院应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选题要求、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讲座。
4. 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并对所指导的学生认真负责。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8。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以及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5. 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见面,检查、指导、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积极引导和启发学生以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科学态度,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6. 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各学院要为其提供较好的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条件。
7. 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书面总结。总结中应包含工作概况、改革措施及效果、质量分析等。
(2)各学院要及时将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目录、成绩等资料汇总提交教务处,报送材料要求附带电子版。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教务处二○○六年九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