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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条例
山东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条例山东师大教字【2000】5号第一章 专业实习的地位与作用第一条专业实习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及实习行业的业务情况,增强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熟悉本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初步获得从事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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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条例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条例山东师大教字【2000】4号第一章 教育实习的地位与作用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初步锻炼和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式,是一门多科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殊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查和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的重要实践环节之一,它在确保师范培养规格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第二章 教育实习的目的与任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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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历证件管理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学历证件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教字【2004】26号学历证件系指毕业证书(包括与毕业证书合一或单独的学位证书)、肄业证件、学历证明(包括成绩证明材料)、结业证书(包括短期进修结业证书)。为严格学历证件的管理,完善办理手续,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无学籍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至少学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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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意见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意见山东师大校字【2004】87号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要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标准掌握上,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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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04】87号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要求授予相应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生条件;3、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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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关于做好大学生入伍前后学业安排、学费收取及退现役后复学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06】149号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对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征兵入伍前后学业安排、学费收取及退现役后的复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休学手续被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首先应持入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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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实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暂行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实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暂行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06】31号一、总则1、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决定在校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第二专业(学位)教育。2、第二专业(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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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考查实施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课程考试考查的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教字【2003】29号课程考试考查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评定学生成绩和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依据。一、考试考查的科目、方式1、学生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每学期开始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络选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后参加所选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试或考查。2、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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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教室管理条例
山东师范大学教室管理条例山东师大校字【2007】136号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室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条例。一、学校教室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室管理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教室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校长兼任)、副主任两名(由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的负责同志兼任),长清校区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学生处、公安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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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山东师大教字【2006】20号根据教育部2005年9月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如下:考勤目的第一条 考勤是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督促学生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诸项教学活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时间保证。第二条 考勤的结果是为确定学生休学、留(降)级、退学处理及奖惩评定提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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