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时间:2010-04-08 发布者:严炯
浏览次数:

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分校本部、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2011年(含)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三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于报名后补修所申请专业2-4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具体补修科目见“专业目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2014年4月1日至6月22日之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2、现场确认: 2014年6月27日到校(文化东路88号校办公楼三层0322房间)办理认证。资格认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各2份);②学历证明(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交纳第一期学费(全额学费的50%)。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报名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并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2、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八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八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全额学费的50%)。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学位费用

1、学费共20000元(分课程学习、论文指导与答辩两个阶段缴纳),校外班学费标准按规定增加。

2、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自理,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退。

咨询网址:http://www.yjs.sdnu.edu.cn联系电话:0531—86180862

联系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校本部) 邮编:250014

外国语、学科综合统考课程用书服务:山东师大大学生图书服务部 周桂岭 0531—86180983 QQ:312468192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目录201503240517516673.doc

热门新闻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07-2018 音乐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