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艺创工坊”人才培训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17-03-10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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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

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高度,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才资源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第一资源。

    近年来,我国文化艺术产业飞速发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日益密切,全国各地文化艺术空间与机构也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然而,与此相比,我国当下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的高水平专业运营管理人才却供不应求,且相关人才培养也处于探索阶段。

    在此背景下,由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办,山东省艺术研究院与山东省会大剧院协办,通过有效整合三方教育培训、学术研究与专业实践的“产学研”一体化优势资源,推出以工作坊形式开展的“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

有别于当前大多数以案例分析、海外先进经验介绍等为内容进行“单向分享”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致力于打造全国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员学习、交流、咨询的平台,构建一个全方位的互动环境。此次培训计划将邀请国内外行业内权威专家学者参与,领衔学员进行互动并做出指导,帮助学员在参与的过程中积极对话、交流沟通,通过分析、讨论进而提出方案或规划,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将讨论结果付诸实际行动,由此培养学员文化艺术服务机构专业运营思维,提高其文化艺术项目运作能力,共同探索我国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培训目标

通过立足实践、全程系统的跟踪反馈,“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将助推我国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的建设,对其日常实际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培养出更多熟悉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文化艺术行业、市场运行机制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文化艺术服务,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文化艺术审美需求,从而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强国,推动我国公共文化艺术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实施单位:

1)主办: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协办: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会大剧院

2.培训地点安排:

1)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2)山东省会大剧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中段)

3.培训时间计划:

1)培训时间:2017416—2017101

2)培训计划:

①首期集中培训:2017416日——2017510日。

②外出实地考察与调研12017511日——2017516日。

③第二期集中培训:2017610日——201775日。

④外出实地考察与调研2201776日——2017710日。

⑤结项验收:2017711日——2017101日。

4.培训课程内容:

本项目培训将以工作坊为主要形式开展,培训内容设计根据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分为现代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策略、艺术的选择与社会责任——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的艺术内容构建与设计、艺术节庆在城市当中的发展与贡献——艺术节庆活动策划与传播推广、公共文化艺术项目筹融资与财务规划管理、公共文化艺术教育现状剖析与未来受众拓展、中国艺术的国际管理——走出去与引进来共6期主题内容,“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开展期间,还将组织学员针对工作坊相关培训主题内容,进行两次外出实地考察与调研工作。

4.培训师资:

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业界精英人士前来领衔,集聚艺术管理行业的优质人力

资源,充实优化师资队伍,为项目学员搭建具有全球战略视野的专业交流平台。各主题培训场次的主讲均为艺术管理行业精英名师,拥有丰富教学与实践经验,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研究成果,两岸三地艺术管理业界、学界的著名专家将会作为培训项目讲师前来与学员进行互动并做出指导。

四、学员报名与选拔

1.招生人数:30名。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3.招生对象: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场馆)运营管理者、文艺团体负责人或其运营管理岗位人员、公共文化艺术项目策划人与制作人、各级相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人员、高校公共文化艺术服务领域研究与实践者等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现实或未来从业者。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报名材料:

12016国家艺术基金“艺创工坊”公共文化艺术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报名表1国家艺术基金培训学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近照(白底)5张。

(4)由学员所在单位出具同意脱产学习证明(学员需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

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331日止。

7.录取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后,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确立人选之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没有异议,最终确立人选名单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8.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相关条例执行。学员培训期间所涉及学费、食宿、交通费用均按照相关标准由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费按规定承担。济南市以外学员,在学习期间,按照标准报销来往区间交通补助费用

五、学员管理、考核与结业

1.学员管理:学员在学期间需全程参加本培训项目活动,遵纪守法,并遵守本培训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学员将与主办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

2.学员考核与结业:培训期满,学员需按要求提交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等,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予以评议考核,合格的学员将录入到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库,并颁发由国家艺术基金认证的结业证书。

六、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邮政编码:250014

3.联系电话:0531-86180608(办公室)

4.联系人:颜老师 18653125623

        杜老师 15153120760

5.联系邮箱:25054427@qq.com

6.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music.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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