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山东省最早建立的艺术学科,是山东省音乐与舞蹈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1996年获山东省首个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得山东省首个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山东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山东省首批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20年获批山东省唯一高水平优秀特色培育学科;202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学院导师团队现有教授27人、副教授39人,博士生导师6人。近5年来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51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及省部级专业比赛奖项百余项。学院师生常年参加各类重大展演活动,包括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G20国际峰会、2022年冬奥会开幕式、央视春晚等,并多次代表国家赴韩国、泰国、菲律宾、肯尼亚、美国等地进行展演活动。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优秀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掌握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广博的人文学科与自然社会科学知识、敏锐的艺术鉴赏与动态创新能力、严密的逻辑思辨与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学术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研究、创作、教学工作的音乐与舞蹈卓越人才。
熟练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系统知识,熟悉中外音乐与舞蹈学科的研究现状,善于发现并解决本学科的前沿性问题。
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使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翻译能力、外语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获取国内外文献信息,掌握研究中必备的研究工具,包括互联网、云计算等数据库资讯;具有严谨的学术规范,熟知有关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二、招生专业、导师及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 招生导师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01 音乐教育 | 导师组 | 待定 | 不接收 定向考生 |
音乐与舞蹈学 02 作曲理论 |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注:持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意见。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具有相当专业水平和较强研究能力。
申请者近五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原则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2.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含在研),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位),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原则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专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3.在国家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音乐家协会等同等级别协会主办的专业或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音乐家协会等同等级别协会主办的专业或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
(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即入学前须将考生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四、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均需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3月5日下午5:00。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填写准确报考信息。
初试报名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3年3月5日——3月15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
现场提交地址: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音乐学院办公楼207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7 于老师 收(0531-86180622)
邮编:250014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选择顺丰或EMS快递邮寄,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寄到。
(三)提交材料清单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须出具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4.本科和硕士(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信网打印);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1 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出具。
7.简历及研究计划。简历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验、学术成果、创新能力;研究计划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报考导师、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及规划。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9.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代表作。科研成果目录1份(科研项目、论文、获奖证书、作品等复印件),并提供近5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10.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介绍信或证明材料。
注: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因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
七、审核考试录取
考核分为审核和考试两个阶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一)审核
由学院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包括英语、艺术学理论、专业课三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1)英语: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总分。
(2)艺术学理论: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专业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80分合格。
02作曲理论
2.面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展示、PPT汇报、专业问答(总分200分)。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负责对参加考核的考生主要进行专业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专业技能展示:考生自选声乐作品/键盘作品/器乐作品/舞蹈作品进行一项或多项展示(时间:原则上10分钟)。
PPT汇报:考生自备PPT汇报,内容包含博士阶段研究的课题预案、预期目标与相关成果(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专业问答:面试专家通过提问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专业方向水平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采用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或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面试成绩(200分)
(三)录取
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考核成绩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九、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yjszs.sdnu.edu.cn/info/1008/2635.htm。
(二)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音乐学院
学院网址:http://www.music.sdn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