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1】21号)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21】64号)要求,现将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和学生工作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李海鸥张玉平
副组长:宋春燕徐方杰王桂升高志毅
成 员:唐 宁贾春雷刘冬云于倩
官效臣王艳霞宋姗姗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学院(部)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需回避人员不得作为小组成员。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音乐学院共有14个计划,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布局、服务社会及贡献程度等条件,音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音乐学专业:5人
音乐表演专业:2人
舞蹈学专业:2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人
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4人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德育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50%。
6、前六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
7、通过国家四级360分以上(非英语语种50份以上)。
8、课程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前 6 学期学业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 25%(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如符合学校推荐条件的学生数少于规定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需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组织程序及推荐细则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9日 |
学校下发推免研究生工作文件,学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事宜。 |
9月9日 |
上报学校学院推免小组人员名单与学院实施办法 |
9月9日 |
学生报名 |
9月9-12日 |
资格审核、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名 |
9月12日 |
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
9月14日 |
公示结束,汇总表格,上报学校 |
学院根据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自愿报名情况,按照学业成绩(85%)、全面发展成绩(15%)的权重,确定推免人员名额,并进行公示。如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该专业计划名额,多余名额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学科发展状况、统一调配。
五、录取方法
1.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全面发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所占权重分别为学业成绩85%,全面发展成绩 15%。
(1)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按照本科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加权成绩计算(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
(2)全面发展成绩成绩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学术科研活动等,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暂行管理办法》中7个方面的奖励学分(“大学生竞赛”“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计划和创业”),按照1:1比例换算成分数,满分100分,按15%权重。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一项。有服兵役经历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宋春燕、高志毅、王桂升、陈欣、乔治),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
3.推荐名额按专业分配,各专业单独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无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同学,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分配。
4.支教推免报名需学生符合学校支教推免研究生的要求。
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音乐学院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