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晚7:30,由我院与山东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戏剧创作室联合打造的舞剧《兰》在省会大剧院上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玉君,山东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刘敏,山东省委外宣办事业处处长丁绍敏,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程华,济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庄岩,山东艺术研究院院长张积强,山东省京剧院院长郑少华,山东省吕剧院院长蒋庆鹏,山东歌舞剧院院长王彬林,山东省文联文艺创作研究室原主任王延辉,菏泽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院长徐向东及我院有关领导莅临现场观看了演出。省内十余家媒体到场关注,并在第一时间对演出盛况进行了报道。
舞剧《兰》,是以当代舞的形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君子气质,彰显时代温度。该剧运用诗化的舞台、唯美的意境、丰富的内容和舞蹈语言,表现中华儿女对于君子品格永不停息的追求和寻找。
2015年10月,我院与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戏剧创作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联手打造舞剧《兰》。2015年10月15日舞剧《兰》主创团队进驻山东师范大学,全面启动排练。2015年1月8日至25日,先后在省会大剧院、山东昌邑剧院进行了5场阶段性性汇报演出;其精简版作为我省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于5月29日参加了新加坡举办的“2016新加坡·中国山东文化年”开幕式及“孔子故乡 美丽山东”文艺演出;9月5日,该剧参加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的“儒通世界 现代泉城”2016济南国际文化周活动开幕式;二度创作后的舞剧《兰》于12月17日、18日、19日将在省会大剧院联演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