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我院申报的山东民歌项目成功入选。
多年来,我院始终将山东民歌表演与传承作为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重要任务。2014年以来,李海鸥教授承担了山东省“大师引进工程”----山东省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山东民歌复原录制》第一、第二、第三期项目。该项目在山东民歌专家魏占河先生的指导下,历经三年多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完成40首山东民歌典型代表作的重新编配、录制,并由山东友谊出版社出版发行;2016年以来,我院师生先后两次参加中国民歌大会,并参加了山东省历次重大演出,在各级平台上演绎山东民歌文化。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李海鸥教授先后在中国民歌大会、央视春晚等国家级演出中演唱山东民歌,为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山东民歌项目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凝练传承内容,扩大辐射范围,适当将部分山东民间器乐、民间剧种等传统音乐形式纳入到山东民歌传承的内容中;根据需要适当组织部分山东民歌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开设不同程度的选修课程;组织各种灵活多样的山东民歌演唱与文化兴趣小组,在此基础上成立各种民歌活动俱乐部,加强对山东民歌的传承与推介,并以此推进校园文化的创新建设等。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山东省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经前期各高校自主申报、专家复核与公示,山东省共遴选认定我院山东民歌等13个项目为第一批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